薪資報酬委員會
(功能)
本委員會之職能,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就本公司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
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,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以供其決策之參考。
(組成)
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,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,其中一人為召集人。
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獨立性,應符合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
規定。
(職責範圍)
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,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
論。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,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
訂明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。
(行使職權之資源)
本委員會召開時,得請本公司董事、相關部門經理人員、內部稽核人員、會計師、
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列席會議,並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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